目前市場上的互聯網公司一般包括兩派:這個概念很容易理解。例如,如果我們想發(fā)布今天的頭條信息流廣告,我們需要從分支機構或直接關聯的代理機構開戶和付款。換言之,今天的頭條廣告是由我們的分公司或直接附屬的簽約代理商銷售的。
再比如智匯推和社交廣告,他們的廣告資源包括騰訊新聞、微信、每日快報、QQ和QQ空間。這些廣告資源屬于騰訊,賣家是騰訊簽約的代理商,所以我們稱這種信息流廣告。
此外,與百度的信息流一樣,媒體的銷售資源包括手機百度、貼吧和瀏覽器等,也是一種信息流廣告。
簡而言之:要判斷它是否是信息流,我們只需要從媒體的角度來判斷。如果媒體銷售的廣告資源都是自有的,比如百度銷售的手資源、騰訊社交廣告銷售的朋友圈資源等,那么我們稱之為這種廣告信息流廣告。
這種平臺不屬于自己的媒體,所以我們去找一些沒有建立自己的廣告平臺的媒體合作,買一些他們的廣告空間,然后賣出去。
例如,此前被360收購的聚曉廣告平臺收購了新浪、愛奇藝、pptv等媒體的部分廣告位,并與TaNx、谷歌、騰訊等網絡聯盟建立了聯系。這相當于考慮了其他媒體的立場進行銷售,因此,同時,廣告主和媒體的利益都應該得到考慮。
簡而言之:數字信號處理器就像一個中介。這只是一個整合他人資源、包裝和銷售的過程。沒有自己的媒體。
綜上所述:如果信息流是由制造商生產和銷售的,那么數字信號處理器就像是去制造商購買和分銷。這是兩者的核心區(qū)別。
無論是信息流還是數字信號處理器,都是來自媒體的信息發(fā)布,通過標簽和定位,主動地展現在用戶面前;
另一方面,SEM通過用戶搜索被動地顯示。
正所謂,一個是給你看的,一個是給你搜的!
移動互聯網發(fā)力,信息流紅利居首,掃描電鏡在逐漸衰退?
雖然信息流的誕生,在一定程度上極大地影響了搜索引擎的分銷進入,但三者的競爭態(tài)勢并不完全相同,甚至還存在互補的整合營銷。